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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考你,审判庭的全称是什么。

啊,这,帝国审判庭?

卡兹同学扣十分。

全称是「领受帝皇神圣命令之帝国审判庭」。

嘶,因古斯老师,这题超纲呀!

目无尊长,喧哗课堂,再扣十分。

下一个问题,审判庭的职能是什么。

这题我会,刺客庭能管的,审判庭要管,刺客庭管不了的,审判庭更要管,先斩后奏,皇权特许,这就是领受帝皇神圣命令之帝国审判庭。

答非所问,抖小机灵,差生卡兹再扣十分。

审判庭的职责是有法律条文明确规定过的,标准答案是:查明并摧毁所有帝国及人类相关的潜在威胁。

因古斯老师,就算你扣光我的分,我也要抗议,这题明显超纲啊!

抗议无效,一天天的只知道去健身房撸铁加练,连队士官已经有资格藏库里三类权限的所有籍了,自己不读,活该挨批。

所以明白了吧,虽然帝国的法律如今只剩下税法还在顺畅的运转,但是名义上的法律体系,帝国建全得很。

作为司法机构,帝国法务部早就躺平了,放任审判庭侵占自己的权力,但是在法理层面,审判官其实是没有司法裁定权的,大家只是漠视并纵容了王座特工越权执法的行为而已。

帝国的广大子民可以错误的认为审判庭的审判官是法务部仲裁官的上级领导,但是帝国的上层权贵都明白,审判官只有杀人执照,没有法官证。

所以想要宣判一位帝国贵族有罪,必须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申请并走完法务部的司法审判程序。

这个过程,通常情况下最快最快也需要一百年。

并且每次开庭,原则上被告与原告都需要本人到场,出庭进行问询答辩。

明白了没,不学无术的卡兹同学,没有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你小子至于把莱欧瑟斯困在嘉兰高登一百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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