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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是老牌灵能种族,甚至掌握时间回溯的法术,另一方是锐意开拓的黄金人类,为了对付这帮尖耳朵甚至用数学武器开发出了命中率百分之一百二十的电浆小手枪。

百分百闪避的灵能技术是吧,吃我百分之一百二十命中率的永不过热五连发。

名为黄金时代,实为群魔乱舞。

当时的人类是从实力与地位出发跟灵族帝国成功讲数,大家最后握手言和的。

多么辉煌的时代的,想想都带劲儿。

可惜也只能想一想了。

黄金人类没了,灵族帝国也没了,只剩下色孽诞生炸出来的恐惧之眼留存至今。

一心二用这技能真好使。

四连跟灵族打过交的老兵还真不少,连长马达西奇跟荣誉士官泰兰特更是有战绩可查的击杀数。

所以他们讲课科普灵族海盗的相关知识,卡兹是认真在听的。

凭本事一心二用,怎么能说我走神呢。

「很残酷的一个事实,灵族武士的速度,比我们阿斯塔特更快。想要战胜他们,在临阵对敌时就必须以此为前提,没有泰兰特那种身手,不要尝试与灵族武士一对一近战,利用火力优势制造必杀绝境才是正确的应对方法。卡兹,说的就是你,不许单挑近战,不许摘头盔,否则家法伺候!」

不是,连长,您让我不许近战,我听,我确实有狂战士的倾向,这个我认。

但是你说我摘头盔的破毛病,不是必死必输的局面,我不摘头盔的呀。

反正都要死了输了,不摘头盔咱那位帝皇爷怎么能看清我的脸。

行了行了,别瞪眼睛了,我听话,我不摘。

其他新兵羡慕的看着卡兹,令卡兹心中忍不住发笑。

孩儿们,别羡慕了,凡事有利有弊,我是在马达西奇那里刷脸挂号了,可是以后有啥事,不管好的坏的,老东西最先想到的也是我啊,苦活累活是一样也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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