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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来打主意的家伙,”她在喃喃自语:“敢进来,便准备好去轮回吧。”

这不是威胁。

是宣告。

花园入口处,三个人几乎同时停下了脚步。

走在最前面的人,身形瘦削得像一根竹竿,或者说,像一只猴子。

穿了一身深青色的劲装,腰束银色腰带,背后斜背着一把长剑,剑鞘上镶着三颗品相极好的灵石。

在金宝阁,这不是什么稀罕事,但能一次用三颗灵石养剑的人,整个落日城也找不出几个。

他叫金燕子。

不是本名,是绰号。至于本名叫什么,落日城里没人在乎,也没人记得。

金宝阁的护卫,入行不过两年,却在落日城的修真圈子里闯出了“无情剑”的名号。

有人说他出剑快如闪电,有人说他剑下从无活口,还有人说他的剑法根本就不是人能练出来的。

金燕子听了这些话,从来不解释,只是笑笑。

可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不是不想解释,而是不屑于解释。

在他的认知里,强者不需要向弱者证明什么,剑法快就是快,强就是强,你死在我剑下,自然就承认了我的本事。

此刻,金燕子站在花园入口,右手已经搭上了剑柄。

他的眼睛死死盯着凉亭里的那个女人,瞳孔微微收缩。

他的呼吸很轻很稳,心跳却比平时快了些许。

不是因为害怕。

是因为兴奋。

十万灵石。

这个数字在他脑海里盘旋了整整一夜。

风雨楼倒塌,吴道人亲手打造的道场易手,卖了十万灵石......

这笔钱足够买下半条街的铺面,足够培养一百个像他这样的剑客,足够让一个普通人直接跨入修真的大门。

可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占据这座宅子的人,杀了她,这座宅子就是你的。

这是落日城不成文的规矩,修真界的铁律。谁的拳头硬,谁就有资格坐在这里。

金燕子在金宝阁当了两年护卫,杀过不少人,接过不少任务,可从来没有一次任务能让他一夜成名。

他太想成名了。

想得发疯。

他今年才二十三,在修真界还算年轻,可他知道,这个圈子里最不缺的就是天才。

今天你不出名,明天就会被人遗忘。今天你不杀人,明天就会被人杀。

所以他来了。

哪怕听说风雨楼倒了,哪怕听说吴道人不知去向,哪怕心里隐隐觉得有什么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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