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懂我懂。”沈明点了点头应道,“他有可能是盗窃犯,身上还有事,我们查抢劫案却查到他了。”
“对对对,你看这个叫顾思明的,这个人当时应该是32岁,他22岁退伍,10年时间在监狱里待了7年,我找他的时候,这个人还是没有正经工作,但是他有钱花。我打听到这个人经常跟人下馆子,你说他身上要没事说出去谁信?”
“资金来源没查到是吧?”
“没查到,要查到我早给他逮进去了,他第一次作案就是我给逮进去的,当时他是盗窃被我给抓到了销赃点,被判了三年。”
“那您当时查案的时候有没有查过这起案件的销赃点?又是金子又是手机的。”
“这帮人销赃都有自己的路子,你不抓他个现行他不会承认的。包括收东西的人也是,很少有小偷会把自己偷东西放到普通门店去收。这种一般都是笨贼,做不了几次就会被抓。”
“这个我还真不懂,我没做过多少抓小偷的案子。”
“这种更复杂,我跟你说,越是基层的案子越不好处理,很多事情你就得圆滑一点,你想,有两个高中孩子打架,一个孩子的父母非得把对面送进去,又是送礼又是塞钱的,身上有关系的,还用关系请客吃饭,就是想办法置人于死地。你说这两个孩子打架,非要把孩子关进去一两年,何必呢?这孩子出来之后人就毁了呀,你没办法,你只能和稀泥。”
“嗯嗯。”
沈明没做过多少基层的案子,所以这个时候除了点头,他想不到怎么回应。
“你说你好好一个高三的学生,马上就要高考了,结果因为和同学有矛盾打了他。鼻梁骨打断了,说身上打了些淤青,父母看了你说哪个心里受得了,如果这个时候再加上手里有点权力,那真的就是把死人往死里整,就是为了给自己孩子出口气。你让他去考虑人孩子以后的前途,他不会考虑的。因为在他看来,他自己的孩子被打了,他做父母的肯定要给孩子出气。”
“嗯嗯,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