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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不知道唐方生抽的什么风。

这妹子怀的是男是女尚且不知道呢,就叫嚷着待这个孩子出生,务必拜他为干爹。

说实话,朱元璋很少看见唐方生对某一样东西如此上心过。

更多的时候都像个咸鱼一样,不争也不抢,但在战场上拼杀的本事又着实恐怖。

所以朱元璋只是稍加思索了片刻,就答应了唐方生这个要求。

以对方展现出来的那身冠绝天地武力,在这乱世中打出偌大名声只是时间问题。

或许以后他朱元璋都还要靠着对方吃饭呢。

认个干爹而已,又不是直接过继到对方名下。

自无不可。

朱元璋那天晚上自己说了多少话,只记得自己是一直泡在酒罐子里的。

等第二天天不亮,就领着自己的十八位结拜兄弟浩浩荡荡向着定远城驶去。

定远城为元朝管辖城市,人口和物资虽少,但对于全部身家就十八人的朱元璋而言,无疑是再合适不过的。

定远城还有一个巨大优势,即:此时定远城的元军守军全部拉出去平叛徽州歙县了,守备空虚,等于一座无主之城。

只要他们能赶在元军回来前抵达定远城。

就能将这座小城收入囊中!

五百的老弱病残打不了硬仗,但守一守城还是没问题的。

而朱元璋也凭借诸兵在精而不在多的理念,成功于元军回来前,抢先一步占据了定远城。

他就像是汪洋中的一叶孤舟。

看似渺小,但终究有了一个安家之所。

朱元璋站在泥巴搭建的城墙上,内心雄心万丈。

“传我命令,即刻清点衙门所存放粮草与金银,将其统一收纳看管。”

“告知满城百姓,凡愿意加入红巾军者,每人一担粮食,包吃包住!”

还是那句话,就以炎黄一族喜欢闷着头种地的性子。

如果真的不是活不下去了,是绝对不会造反的。

在这个米比人命贵的年代,一个能顿顿吃饭的机会,足够让大部分人不顾一切了。

上级一张嘴,下级跑断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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