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晃晃悠悠地往金陵方向走。
顾宪靠在车厢壁上,手还在抖。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又攥成拳头,在膝盖上蹭了蹭。
欢欢是吴王的女儿。
他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城外学堂,她来送书,穿着一身鹅黄色褙子,安安静静的,眉眼温柔。
他以为她是哪个读书人家的女儿,说话轻声细语,待人接物有礼有节。
后来在茶楼又见过几次,每次都是偶遇。
他那时候觉得自己运气好,现在想想,哪有那么多偶遇。
她从来没有提过她爹是谁,他也没问。
他觉得没必要,他喜欢的是她这个人,不是她的家世。
可家世这东西,不是你不想就不存在的。
吴王府,郡主,镇国王。
这些字眼他以前在邸报上看到过,在茶馆里听人说起过,但从没想过会跟自己扯上关系。
马车在顾家门前停下。
顾宪下了车,站在门口深吸一口气,整了整衣冠,推门进去。
顾明远正坐在堂屋里喝茶。
他四十多岁,白白胖胖的,留着三缕长须,穿着一身半旧绸衫,看起来就是个普通的商人。
他手里的茶杯刚送到嘴边,看见儿子进来,手顿住了。
“宪儿,你脸色怎么这么白?出什么事了?”
李氏从里屋走出来,手里拿着针线,看见儿子的样子,吓了一跳。
“宪儿!你怎么了?是不是病了?”
她走过来,伸手摸儿子的额头,一摸,全是冷汗,连忙叫道:“哎呀!怎么这么多汗?衣裳都湿透了!快坐下,娘给你倒碗茶。”
顾宪在椅子上坐下。
李氏倒了碗热茶递过来,他接过去喝了一口,烫得舌尖发麻,但没吐,咽了下去。
“爹,娘,今天我去吴王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