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那个女伙计从托盘执起金簪,笑道:“给小娘子簪上。”
两只细长的金簪子,左右一边一支。
陆婠的皮肤是阳光的颜色,不白皙,翠色的衣衫并不能将皮肤衬得更白。
可她那健康的肤色配翠色衣衫,反倒格外相宜,像一株立在日头底下、通身泛着青晖的修竹,挺拔又清朗。
她头顶的发髻,配上两支金簪,有一种利落的美感,带着几分英气,不讨好任何人的漂亮。
连同一旁的店伙计都呆了,心道,都说人靠衣装,果然不错,不过小娘子底子实在是好,好到任性的不施脂粉。
她那五官,单看是精致,合起来看便是浑然天成的出挑。
陆婠伸开衣袖,在阿瑟面前转了一圈:“如何?”
阿瑟看向一旁的女伙计:“连同这簪子,一同买下。”
店里三个伙计欢喜的没口子应好。
女伙计引陆婠去后面,重新更衣,待她出来,那衣裳还有头饰已经包好了,不仅如此,还有几件新的道袍和常服。
阿瑟付了银子,取过衣匣,和陆婠出了店门。
在他二人走后,店伙计叹了一句:“我这眼神还是不够利,差点错过大买主。”
两个女伙计跟着感叹。
三人身后,通往二楼的暗影处,有道更深的暗影,不注意看,根本看不出来,那里还立着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