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天下人所震惊的事情还不曾结束,在上层流传了不短时间的《皇权法案》,在最高民议院建立之后,第一时间进行了表决。
六十位最高民议院院士,全部投下了赞成票,《皇权法案》得以通过,成为大明朝最高的准则,同时也是大明朝的法理。
在《皇权法案》建立之后,大明朝过去以皇帝为核心的一切法理,都被推翻。
重新建立一整套法理,是必然的事情。
于是经过最高民议院的通过,在《皇权法案》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新的《大明大愿宪则》,作为大明朝的法理——
大明是由生活在大明,并且拥有大明各种户籍的百姓所共同组成的国家,大明的一切,包括天空、大地以及海洋,空气、水、土地,以及生存在三者之间的一切有生命的、无生命的,都归属于大明所有百姓共有。
大明的一切政治、军事权力,都归属于大明的百姓,百姓通过各级民议院来行使权力,各级官员通过各级民议院的授权来管理国家。
最高民议院是大明唯一最高的权力机关,内阁以及各级中枢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最高民议院选出。
内阁为国家最高的行政机关,在最高民议院关闭期间,代为管理全大明行政事务,内阁成员,以内阁首辅为首,内阁首辅兼任最高民议院院首,其余诸位宰相,各自掌握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
大明朝的法律由最高民议院通过,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大明大愿宪则》相抵触。
大明朝所有百姓,包括皇族、勋戚、士人以及各级手工业者、商人,触犯法律皆依据《大明律》审理,除内阁首辅拥有特赦权外,任何人不得脱离《大明律》而免于处罚。
这一套体系,已经颇有资产阶级的意味,之所以能如此,自然是已经逐渐走入资本时代的江南派发力。
这套体系,主要是限制传统贵族。
这就不得不说大明朝和西方的不同,在原来的时间线中,西方的资产阶级革命,是商人、手工业者以及城市新阶层,和传统贵族之间的战争,所以他们必须要推行平权。
但在大明朝不一样,事实上从宋朝开始,从士大夫阶层开始崛起后,传统的贵族特权基本上就消亡殆尽,士大夫阶层的特权相比于勋贵是非常少的。
在法律层面上,士大夫阶层也大多数只有一些名义上的特权,譬如见官不跪以及在法律事务中可以不受刑。
这种特权相比于贵族而言,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
所以士大夫阶层对于推行平权,并无太多排斥,因为他们对于宗室勋戚的法律上的特权早已不满。
这一次算是解决了这个问题。
中国的士大夫阶层,即便是有再多微词和不满,但事实上,他们相对来说,就是更加先进的一群人,至少比起皇族以及勋戚来说是这样。
到嘉靖七年时,民议院以及一整套大愿宪则基本上都结束了。
嘉靖皇帝就这样在皇宫中看了七年的时间,一重一重的紧箍咒戴在了他的脑袋上,让他觉得有些窒息。
但嘉靖皇帝并未放弃,这数年的观察,让他观察到了一些隐藏在大明朝暗面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