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一个更加广泛的代表会。”
王守仁回想着先前的商议,有些振奋,“在大明朝如今的各省、各府之中,选拔人选,组建一个人数更加广泛的代表会。
这个代表会将会代表整个大明朝的百姓,再由代表会来选出一整个内阁,这样我们就有了堪比从前皇帝的授权。
天下万民所授权,难道还比不上皇帝一人吗?
天下万民才更能代表大明朝啊!”
理论上没错!
但诸宰相都是聪明人,立刻就意识到,这玩意一旦真的推行,那至公党不就立刻从一个单纯的结社组织,变成足以左右天下的组织了?
用脚后跟去想都知道,能够从各府、各省的选举中脱颖而出的必然是至公党成员,至公党成员在选举时,也必然会选择至公党成员。
这项代表会制度,完全和至公党这种党派契合,真是可怕啊,难道从李文正公时代,就已经想到了今日吗?
当真是让人心惊不已。
但想罢之后,众人立刻同意,他们是这一套体系下的受益者,自然没有反对的道理。
“有了代表会,就叫它民议院吧,有了民议院,我们就有了随意可以代表所有百姓的机构,大愿这些东西,我们就可以用民议院的名义去推出,包括限制皇帝的权力,万民所请,就是道理。”
一众宰相立刻明白,李开恒这是一整套都准备好了,杨廷和不得不承认,他想的的确是不如李氏,这李氏极其有可能是从二十年前甚至更久远,就在准备此事了,他感慨着,“次辅说一下吧。”
“我和老师以及许多元老商议了一番,暂定了以下,诸位可以为其补充。”
“民议院建立之后,其为大明朝唯一最高权力机构,大明朝一切权力等,皆在民议院之下实行。
凡未经民议院同意,皇帝试图大明律实施,为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形同犯罪。
皇帝利用从前影响力以及百姓对皇权威严,而擅自废除法律或改变法律实施,为非法权力。
皇帝设立任何钦差、衙门以及发下圣旨等,以及一切其他命令、私自审判,皆为非法而有害。
凡未经民议院准许,皇帝不得征收任何税收,为非法。
未经民议院同意,皇帝征募或维持常备军,为非法。
大明百姓有随意批评皇帝的权力,有指责皇帝的权力,有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皇帝地位不再至高无上,其应当如同所有百姓一样,拥有个人的户籍等,附从于皇帝的宗室,依旧由宗人府掌管,但应当有民籍,废除其法律上的特权。
此为《皇权法案》,旨在限制皇帝特权,以及危害国家,诸位可以依次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