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规则。
连天道都必须遵守和维护的规则!
“好个空印案!”万穗一拍大腿,叫道。
空印案是明朝洪武年间的第一大案。
按明朝规定,每年各部政司、府、县都要向户部呈送钱粮及财政收支、税款账目。
户部与各布政司、府、县的数字须完全相符,分毫不差,才可以结项。如果有一项不符,整个账册便要被驳回,重新填报,重新盖上地方政府的印章。
洪武年间,明朝的首都在南京,全国各地官员都要到南京来报送账册。
那个时候还没有用白银当做货币,而明朝朝廷发的宝钞狗都不用,所以上缴的是实物税款,也就是粮食。
粮食这种东西,在运输过程中肯定会有损耗,很容易就会出现账册与实物对不上的现象。
但是送到京师之后,账册有一丁点的错误就要打回重报,江浙地区也就罢了,往来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