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啊,行,看看,怎么是和颂?”
“有什么不对吗?”
“我可以跟雪姐你签约,至於你要不要把我的经纪约掛靠在和颂是你的事,但我不想跟公司签约,这中间的区別雪姐你应该清楚。”
签经纪人不签公司就是叶少卿的打算,看似差不多,其实差別很大。
签公司虽然可以得到一些资源上的帮助,但约束很大,限制很多,哪怕房事龙,也一样会被各种限制,很多时候身不由己。
李杰就是典型的签经纪人不签公司,港圈很多天王天后也是这样,所以受限制很小,本身咖位在那儿,也不需要什么公司资源,某种程度上他们才是真正的大腿。
至於说签了经纪人后,掛靠公司,这跟经纪人的背景身份有关,例如国际李其实就是掛靠在和颂,本身並不是直接签约的和颂,她就是老板,大股东之一,怎么可能真给別人打工。
“你倒是想的挺美的。”李雪已经猜到叶少卿有些不好签了,但没想到这小滑头竟然是这样打算的。
“三七,我可以给你30%的分成,无论片酬还是代言,你应该清楚这会是多么庞大的一笔数字。
例如三少爷的剑拍完后,我自己打算弄一部超英电影,五千万左右的投资,我拿票房的8%分红,这电影不出意外,票房能过十亿,不算外埠,光是內地,就是实打实的八千万,我一个人赚的钱,比整个和颂都多。”
叶少卿之所以愿意三七开也是有原因的,他现在是起步阶段,未来两年很重要,电影圈的复杂他比任何人清楚,指望这些人成事很难,但要坏事太容易了,犯不著为了钱阻碍自己之后的发展,就当是过路费好了。
毕竟內地才是他的基本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