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谷丰裕劝道:“只要你愿意加入他们,那就有了百行山当做靠山,或许就能震慑住天地堂和武士会。”
“他们愿意为了我,与这两家为敌吗?”
谷丰裕叹了口气:“你自己先活下去,这才是最重要的。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老谷你说错了,我能不能活下去,这件事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
叶炳欢站起身来,满是灰尘的脸上露出一抹笑容:“能知道你没事,我就很开心了。”
“你要是不愿意加入屠行,那我安排你离开正南道.”
谷丰裕的话还没说完,叶炳欢就挂断了电话。
他转身踩着如血的夕阳,朝着镇子的另一边走去。
时近傍晚,家家户户的屋檐下都挂着炊烟,妇人抄着锅铲站在门口,骂着不愿归家的顽童,操劳了一天的汉子蹲坐在阶上,“吧嗒吧嗒’抽着旱烟。
叶炳欢手里提着顺路买来的一包卤味,还有一辆拴着红绸的小木马,一想到朋友家那顽劣的小子看到这东西会笑的多开心,他脸上也不由露出了一抹淡淡的笑意。
可天公好像总是不愿作美,刚拐进巷口,他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味道,脸色瞬间骤变。叶炳欢闪身冲进了敞开的院门,映入眼帘的赫然是一片刺目的血色。
三具尸体被人故意整齐摆放在院中,灶上的铁锅烧干了水,放在蒸屉里留温的饭菜还透着香。那个曾经嫌弃叶炳欢邋遢,被自己父亲狠狠抽了一顿也不愿意喊他一声叔的小子脸色苍白,不知道在哪儿追鸡抓狗弄得埋汰的小手抓着自己娘亲的衣角,眼中满是恐惧和害怕。
叶炳欢像是一具雕像钉在原地,一动不动。
沈戎低着头,却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只看到了一颗水珠落进了地面的灰尘里。
“终于找到你了”
沈戎和叶炳欢同时回头,就见一个持刀的女人站在院墙上,一张娇艳的脸上笑意盈盈。
“你这张脸可是让我想了好久好久,让我每天晚上都麻痒难耐,根本就睡不踏实。特别是知道你砍了李午一刀后,我就知道,我这辈子非你不可了。”
董央毫不顾忌自己穿的短裙,蹲下身来,将长刀横在膝上,单手撑着脸,眼神迷离的看着叶炳欢。“跟我走吧,有天地堂的保护,你就不用再担心会有人找你的麻烦了。”
叶炳欢面无表情地凝视着她,片刻后丢开右手提着的卤味,转身走到孩童身旁,将那匹红绸小木马轻轻放在他的手边。
“想好了吗?我虽然很喜欢你,但我更讨厌别人拂我的面子,你可千万别让我再生气啊。”漂浮在半空中的沈戎终于等来了那“降落’的感觉,忍不住发出一声感叹。
“终于他妈的到我了,操!”
铮!
刀光起,脸皮落。
女人最看重的东西被沈戎亲手剥离,最引以为傲的长刀也洞穿了她的心脏,死的毫无还手之力。尸体被沈戎拖进了院子,穿胸而过长刀像是一根支柱,斜撑着她,跪倒在孩童的面前。
埋伏在四周的天地堂刀手如潮水般涌出,喊杀声冲天而起。
沈戎单人单刀,大步横行,所过之处遍地残肢断臂,一条条血债因果随着从尸体上逸散而出的气数被他掠入体内。
人屠命技,戮因。
叶炳欢曾在这里领悟了这一刀,沈戎此刻也在这里真正学会了这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