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张俊到底是在外面当官的,在村里得到的尊重,仍然非常之高。
村民们看到他回来,都跑到他家来串门,在张母面前,说一大堆恭维讨好的话。
张俊对待邻里乡亲,一向都很和蔼,从来不会摆官架子。
他三婶忽然拉着张俊的手,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哭诉起来。
原来,三叔家真遇着难事了。
三叔家的儿子,也就是张俊的堂弟,经媒人介绍,相亲了一个外乡女子,双方表示同意,按照习俗,给了八万八的彩礼,还买了近两万块钱的金器,给女方买过几千块钱的衣服鞋子,给女方亲戚的见面礼金,前前后后花了十几万。
结果两人刚在一起没几天,那女子就说不合适,硬要分手。
南方省这边很多地方,都有一个习俗,那就是两人相亲同意,双方父母点头,便可以同居,女方可以到男方家来过日子,至于结婚手续,一般都会选个日子,把结婚证扯了,酒席则选在正月里办,毕竟只有正月里,在外面的亲戚朋友才有空,才能到齐。
张俊堂弟和那个女子,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先进行了同居。
本来,双方应该商量着扯证办酒席的事。
结果没过几天,那女子硬说不合适,用三婶的话来说,就是那女子说是两人三观不合,所以生活不到一起。
三婶活了一把年纪,还是头一回听说三观这个词,拍着大腿向张俊哭诉:“她要说性格不和,脾气不和,我都听得懂,什么三观不合,这是什么玩意?这能成为他们分手的理由吗?”
其实分手就分手,现在最大的纠纷是,女方不愿意返还彩礼和相关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