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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核子总部养的少爷兵,装备顶到了牙齿,野外打个败仗照样尿裤子。”

麦克斯这样抨击新兵的训练方式,让科尔有些微词:“全装甲化是我们的优势,而且兄弟们不是没见过血,也经历过许多生死磨练的。”

“见过血?”

麦克斯转过身,那股尸山血海里滚出来的煞气笼罩了科尔:“百人级的遭遇战,千人级的攻坚战,万人级的尸潮绞肉机————你们分别打过几场?”

科尔张了张嘴,喉咙被堵住了。

他是军需官出身,凭着一腔热血带队冲杀确实不怂,但在真正的大兵团绞杀战面前,他的履历薄得像一张纸。

“在战场上,几万名装甲兵都可能瞬间蒸发,个人的勇武在灾祸面前,太脆弱了。”

麦克斯盯着科尔,声音放缓,却字字如铁:“真正能逆转战局的,从来不是崭新装甲,而是一支部队就算被剥了皮,断了骨,也能和敌人拼命,这才是部队的灵魂。”

作战室里一片死寂。

直到此刻,众人才猛然记起,眼前这个男人,是曾经的第一军团统帅,参与了大大小小几百场硬仗。

那个关于“马桥山”的传说,再次浮现在众人脑海—

当年为了掩护卫星城的百姓撤退,麦克斯率领数千残兵,硬是在山谷里扛住了十多轮尸潮。

那是真正的地狱,整支部队死伤殆尽,最后剩下的两百个血人,愣是熬到“焦土”降临,才逼退了尸潮。

也是那场惨胜,打断了麦克斯嫡系部队的脊梁,才给了反对派趁虚而入,掌控军团的机会。

“老麦这话,糙理不糙。”

老渔夫在边防呆了大半辈子,感触最深:“以前我们守边境哨所时,也是这个理,装备再好也就是个死物,最后拼命的时候,靠的还是那股子狠劲。”

科尔默默点头,他虽然年轻,却也明白麦克斯是在为团队的根基考虑。

庄机认真听完后,开口:“老麦,那你的意思是?”

麦克斯转过身,目光灼灼地看向庄机,语气斩钉截铁:“老大,把这支队伍交给我。

“只要一个月,我就能让他们脱胎换骨。到时候,哪怕脱了这身铁皮,他们也能从敌人身上咬下一块肉。”

庄机眼中闪过一丝欣赏,他要的就是这股气势。

“最好的装备我已经提供了,现在我把这支队伍交给你,部队的魂”得靠你来铸。

“”

“不辱使命。”

安排好麦克斯后,庄机转头看向一旁的科尔,拍了拍他的肩膀:“练兵的事交给老麦,但不代表你能闲着。”

科尔立刻挺直腰杆。

庄机神色郑重:“野外局势越来越乱,侦察警戒的任务会非常重,所以由你和大卫各带一支队伍,华昕则提供情报,你们三边要配合好。”

听到这话,科尔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老大,这样挺好的,你让我天天盯着那帮新兵蛋子也闷得慌,还是带队去荒野来得痛快。”

大卫耸了耸肩:“咱是从南城一路逃到这里的,废土上别的本事没有,溜达是轻轻松松。”

麦克斯瞪了他一眼:“正经点。”

庄机看了众人一眼:“行,那就这么定了。”

随后,众人来到了作战室。

全息地图在桌面展开,庄机指着临海城,开始分析局势:“现在的临海城就是一个随时会炸的火药桶。费恩实行全城军管,手段极硬,那几家财阀的私兵被打压得擡不起头,只能缩在各自据点里苟延残喘,勉强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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