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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第一次上战场,又是兴奋又是紧张。

既怕自己发挥得不好,又怕自己发挥太好,一不小心抢了小伙伴目标的人头,成为一个甘瑰口中人人厌恶的人头狗”。

当然他最害怕的是自己的招式威力太大。

误伤了同伴。

这是他绝对无法接受的结果。

“你跟着我,我打谁,你就打我旁边那个。”甘瑰让这个新收的小弟跟紧自己这个老大,哪怕对方的真实战力比他强,但他不仅来得早,还是子龙将军的大弟子,天生就是老大。至于关坦之,那只是自己一个人的老大。

“明白。”黄叙带点感激地点了点头,能跟在甘瑰身边,他总算安心一点。

不远处的苏三娘看见黄叙双脚不知不觉在地面踩了一个浅坑。

暗中偷乐之余。

又惊叹季汉这帮小将的强大。

一个跟人说话还会脸红,上战场紧张得双手颤抖,无意识调整站立姿势却把地面踏出个泥坑来的小菜鸟,却拥有一身不可思议的神功威能。

如果季汉不礼让的话,太平童子军估计只能端着枪在后面打扫战场。

在汉唐宋明诸多部队全面攻进建奴统治了两百多年的京师时。

凌霄早已经返回了白塔。

因为新的日常任务。

来了。

任务:可选日常任务,新收录时空4690年,这是一位真正热爱音乐内心纯粹愿意为别人甚至为世界和平歌唱的年轻人,他因失足,头部重创。他的队友和朋友用尽了一切办法,却无可挽回他的生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伤重离世,是否前往救援?

凌霄仅看一眼就知道这位是谁了。

毫无疑问。

这是一位音乐奇才。

他的一生很短暂,不过在非常短暂的人生中,他已经将自己的音乐才华,燃烧至巅峰C

后世对这个年轻人的评价有两个极端。

喜欢他的。

认为他是一个传奇。

认为他对音乐的追求纯粹,有博大的胸怀,有才华横溢的创作灵感,而且歌唱极具感染力,他创作的歌曲,家喻户晓。

他的歌几十年传唱不息。

有的歌。

甚至成为了岭南省的省歌。

也有人觉得他的音乐水平一般般,甚至有个别专业人士”觉得他不值一提。

这些人认为他的歌曲,过多表达对青春的迷茫和对理想的坚持,毫不掩饰地呼唤和平,歌唱平凡的农民,赞颂脚下的大地和数千年的文明。认为他没有表现真正探寻人性的阴暗面,作品里没有堕落、腐化、叛逆和黑暗等等摇滚元素,歌手本身也没有酗酒、滥交和磕药,写不出灵魂的音乐。因此创作的音乐过于媚俗,不算是一个合格的摇滚歌手,顶多算是一个音乐商业化不太成功名过其实的乐队主唱。

甚至这帮优越感拉满的精英人士,还觉得喜欢听他歌的人,都是一些审美水平很低的小镇青年或者乡下农民。

说他的歌并非城市精英人士欣赏的类型。

同时他们又认为。

后世之所以有人称他是个传奇,完全是因为他死了,才被捧上了神坛。

否则,别说在国外,即使在国内,他和他的乐队连乐队前十都排不进去,作品几乎是一些过于大众化的作品,平平无奇。

最为夸张的是,有人认为他的歌曲都不能称之为摇滚。

当然了。

并非没有业内权威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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