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珍珠。向日葵,红宝石,珍珠。倒是对动物标本没有兴趣…说实话,先生,”她小心拎起裙子,向前走了一步,做出说悄悄话的动作:“那有些让人反胃。”
这个距离是朋友的距离。
「她想要拉进你们的之间的关系,罗兰。日后就方便和那个钻石鞋拔子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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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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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乐意达成她这个愿望。
「抢走!让她爱上你!等到那天,搂着他到钻石鞋拔子的家里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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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了金斯莱吧。
「哼哼,朋友之间的友谊…我看你根本就是认为这个雌性不符合你挑剔的审美。」
罗兰没搭理它。
“我同意,弗洛伦斯。看来我们有同样厌恶的东西了——比如标本和…怪味的红酒?”
弗洛伦斯坦白:“我只能说,为了对得起三个小时的盛装。”
“很好。标本,怪味红酒,侦探。我们讨厌的东西一模一样——我们是朋友了。”罗兰笑眯眯摘下帽子扣在心口,又在对方伸出手背后,捏着她的指尖,轻轻晃了晃。
金斯莱冷着脸扫了他们一眼,出言打断两个人越来越‘紧凑’的距离,略显亲密的对话:“该过去了,‘好朋友’们。”
弗洛伦斯抿着嘴唇笑。
雷雨之祭。
此前提到过,即惩罚罪人,让市民痛饮血酒,强健体魄——持续三十天,祭典完成后,一场如期而至的雷雨将洗涤所有饮血者的灵魂。
这是公正教会难得的‘慷慨’:他们不要求饮下血酒之人的信仰,只要在灵魂中开辟一小块来敬拜他们的神灵。
这当然没有问题。
“我很难相信这种愚昧的事竟发生在这个时代。”
金斯莱瘦高的身材在人群中格外出众。不知是故意还是巧合,明明是罗兰、弗洛伦斯、金斯莱——这样的站位,到了人群中,侦探却莫名其妙出现在了罗兰和弗洛伦斯的中间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