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则铭说道:“你跟陈一众这身材,绝对适合打篮球,别看我个子不算高,但我篮球技术非常厉害,你们要是都上场的话,我们仨就是最强的三剑客。”
这话从陆则铭嘴里说出来,周辰是不相信的,这家伙说的话,水分有点大,最多只能信一半。
“三剑客就不必了,这发光发热的机会,就交给你了,余高远他肯定会参加,到时候你们俩就代表我们宿舍,我们班,狠狠地打击其他班级就行了。”
打篮球比赛这种可以出风头的事情,余高远肯定是不会错过,剧情中他就很喜欢打篮球,在大学里也经常打比赛,靠着优异的成绩和打篮球,着实吸引到了不少小姑娘。
原剧情中,夏英杰和张丽慧之所以会被他吸引,也是因为他表现出来的优秀。
对于周一仆那样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来说,余高远的这种表现并不算什么,但对于没有社会阅历的小女生来说,余高远这种成绩好,运动好的优秀大学生,确实是非常有吸引力。
周辰没有参与系里的篮球比赛,余高远和陆则铭都报名参加了,而周辰和陈一众则是充当观众。
班级里选出了几个会打篮球的男生,组成了一个篮球队,然后就开始跟系里的其他班级打友谊赛。
陆则铭的篮球技术没有他吹的那么好,经常会四步上篮,多的时候还能走五步,不过这个年代的国内篮球水平也很有限,就是图个娱乐,只要不是太夸张,也没人太在意,一场比赛十个人,真要算走步的话,最起码得有九个人都走步。
余高远的篮球水平比陆则铭好一点,在大学里算是不错了,再加上他作为班长,领导组织篮球队,所以友谊赛打得是有声有色,每次比赛的时候,场边都有女学生欢呼。
最后一场友谊赛,周辰跟陈一众他们坐在观众席,看着场上拼抢的众人,悠闲地啃着一只冰棍。
现在已经是五月底,天气逐渐热了起来,冰棍的市场也开始来临了。
跟他一样,陈一众,夏英杰和张丽慧,也都吃着冰棍。
“周辰,陈一众,余高远和陆则铭都加入篮球队了,你们两个怎么不打?陈一众,我记得你在高中好像打过篮球吧?”
夏英杰看了一会儿,忽然对周辰和陈一众发问。
陈一众自嘲地笑了笑:“我是打过篮球,但水平太一般了,上去只会拖后腿,就不丢人现眼了。”
“好吧,你呢,周辰,别告诉我,你也不会打篮球?”夏英杰又看向了周辰。
周辰道:“我跟一众差不多,会一点,上场比赛就算了。”
夏英杰哼道:“总感觉你们俩都没说实话,都是青年大学生,就算不会也可以学啊,上场打打球,多有意思啊。”
张丽慧在一旁小声道:“不上场其实也挺好,我看着打的挺危险的,磕到碰到会受伤的。”
“受伤就受伤,打篮球哪有不碰着的,只要没大碍就行,我就是觉得他们两个太闷了,平时都不怎么参加班上的集体活动,这种体育运动也不参加,白长那么大高个了。”
夏英杰心直口快,因为大家都比较熟了,所以说话也没有小心翼翼,想到就说出来了。
周辰自然不会在意她的语气,陈一众就更不会在意了。